会议指出,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是衡量司法行政工作的首要标准。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紧扣民心这个最大的政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
会议要求,要牢固树立为民意识,更加自觉践行为民宗旨。要切实加强行政立法,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加快推进重点立法项目,加大立法工作协调力度,全面提升立法工作能力;要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快部署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深化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推动从根本上解决人民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问题;要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方面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