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关于我们专业领域律所动态律师风采法律法规成功案例法律新闻联系我们
法律新闻
检察机关办理非法集资犯罪案件数量逐年上升2018年起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15302人涉嫌集资诈骗犯罪1962人
发布日期:2019-02-12 09:48:55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法制日报讯 记者董凡超 记者近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2016年至2018年,全国检察机关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的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态势。其中2018年,起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被告人15302人,起诉涉嫌集资诈骗犯罪案件被告人1962人。

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参加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和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不断加大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全国检察机关办理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2016年起诉14745人,2017年起诉15282人,2018年起诉15302人;办理涉嫌集资诈骗犯罪案件,2016年起诉1661人,2017年起诉1862人,2018年起诉1962人。

从检察机关办理非法集资犯罪案件的情况看,非法集资犯罪活动呈现高发多发态势,特大规模非法集资案件不断增多;犯罪手段不断翻新,欺骗性和迷惑性增强,一些违法犯罪分子以金融创新为名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涉案公司也从层级简单的“作坊式”组织向现代化企业模式转变,具有金融专业背景的涉案人员明显增多;利用互联网实施非法集资犯罪较为普遍,危害后果更趋严重;追赃挽损难度进一步加大。

据了解,近年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着力办理非法集资犯罪案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非法集资犯罪案件督办指导,及时研究制定相关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和规范性文件,完善专业化办案机制,加强以案释法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  

(责任编辑:杨奕)
 
  友情链接
声明:本网站所登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文件仅为学习参考,如引用,请以国家正式文件为准!
版权所有: 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Copyright 2009-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陕ICP备20220046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