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3月26日讯 见习记者 莫亚奇 今天,司法部重新组建后首次召开行政复议新闻发布会。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介绍了2018年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总体情况。
赵大程介绍,2018年,全国各级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5.7万件,办结22.4万件。办结的案件中,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19.7万件;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依法作出相应处理的2.7万件。司法部办结国务院行政复议案件2536件,其中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国务院裁决案件522件。
赵大程指出,2018年,全国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办结的受理案件中,作出撤销、变更、确认违法和责令履行等纠错决定的约3万件,纠错率达15.1%;其中,司法部办理的国务院行政复议裁决案件纠错率达18.7%。
据记者了解,2018年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整体稳中有升。但同时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地区间依法行政状况差异较大。上海、江苏、重庆、广东、浙江等省,行政执法行为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纠错的比例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反映出这些地区依法行政的质量较高。同时,有六个省份的行政执法行为被复议及诉讼纠错的比例均高于20%,超出全国平均水平,反映出这些地区的依法行政工作还有较大提升空间。
基层政府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点和难点。县级以下基层政府的执法行为引发的复议、诉讼案件,占比均超过全部复议、诉讼案件的五成,表明行政争议更多发生在基层。同时,县级以下基层政府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中,被纠错的比例达17.98%,高于全国平均比例;而地市级以上行政机关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中,被纠错的比例为10.64%,低于全国平均比例,表明基层政府的执法质量还有待提升。